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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精要导读(五)
发布时间:2024-05-19     浏览:

2021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统一安排,我校将于2024年10月-11月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为了让全校师生更好地理解、把握审核评估工作的基本理念、基本内涵和工作要求,学校将推出系列报导,普及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欢迎全校师生持续关注与分享交流。

25.学校在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环节需要做哪些工作?

线上评估时间为2-4周,基本流程包括线上评估开始前,参评学校与项目管理员对接,明确学校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包括系统测试等)。依据评估方案要求,在评估系统中提交基本材料、自评材料及其他材料等。线上评估开始后,专家主要进行材料研读,线上调阅材料、在线访谈座谈、听课看课等。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落实访谈座谈、听课看课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访谈座谈。

线上评估是否听课、调阅学生试卷和论文,由专家组视学校已有常态信息化条件和工作需要与学校协商确定,不搞“一刀切”,也不提出强制性要求。如参评学校具备或部分具备线上听课、调阅的条件,则为专家组提供有条件的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的清单,以便专家组进行线上听课、调阅活动。

入校评估时间为2-4天,基本流程包括,入校评估前,专家组组长与参评学校协商入校考察时间、天数、环节和重点考察内容等,参评学校提出是否召开评估说明会(评估第一天)。准备好自评材料、专家案头材料等,协助安排专家组成员交通与住宿、做好经费预算等。入校评估期间,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考察任务,配合做好听课、访谈、调阅等安排,与专家组商定是否召开专家意见交流会(最后一天)。入校评估结束后,专家组成员离校,参评学校协助做好经费决算、入校评估材料整理等工作。

26.学校如何用好“3+3”报告等常态数据资源?

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常态数据资源的挖掘和使用,依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国家数据平台”和学生发展中心“就业数据平台”,形成《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即“3+3”报告)。此外,学校编制公布的近三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也是评估的必备材料。

“3+3”报告分别从教学监测数据和就业监测数据、学生和教师体验调查问卷、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问卷的角度对学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提供评价参考,为学校自我评价、判断和改革提供多元视角,是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也可以成为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常态数据资源的累积和利用,通过评估,建立起“3+3”报告等常态化资源的累积、分析和使用机制,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深挖学校“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短板和弱项,找准整改方向,精准发力,持续改进,不断累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纵深发展。

27.学校须重点关注的“红线”“底线”要求有哪些?

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标国家基本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规定,在指标体系中设置“红线”和“底线”要求,体现国家对所有参评学校的刚性约束。在定性指标中,通过增设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关注高校办学“红线”。

在定量指标中,通过设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统一必选项”,列出了办学“底线”标准,其中第一类评估16个,第二类评估17个。

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

28.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与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的建议,如推荐,需说明推荐理由。经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

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

29.学校如何做好评估整改工作?

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整改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学校要认真梳理研究专家提出的问题以及自评自建查摆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一是及时总结评估工作。学校要在评估后召开专题会议,对评估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对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间表以及预期目标和成效等。

二是建立评估整改工作机制。学校应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整改。整改工作重在长效机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建设,要扎扎实实整改,不能书面整改、虚假整改。建立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原则上,学校要在评估结束后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交《整改报告》,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逐项分析整改情况,包含整改前后核心数据对比等。

30.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组织实施?

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部省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制度。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为强化部省协同,保障评估工作实质等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席。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