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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


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印发的《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开展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题种类及推荐数量

1.普通课题

重大及重点课题共4项,一般课题6项。

2.专项课题

思政专项1项,“课程思政”建设专项1项,“四新”建设专项2项,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各1项(即教材1项、实验教学1项)。

根据《通知》要求,专项课题参照《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2)中的一般课题进行管理。

二、推荐课题数量在宏观、中观、微观层次的分布

《通知》中明确:本年度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1:2:2左右。

综上,学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宏观层面课题3项左右、学院(系)中观层面课题6项左右、教师微观层面课题6项左右,具体数量以课题申报平台中教育厅设定的数值为准。

三、选题范围

1.普通课题。参照《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查阅网址:https://jinshuju.net/f/puycMR)。

2.专项课题。思政专项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课程思政”建设专项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四新”建设专项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参照《指南》第五、十八部分。

四、申报要求

1.立项要求请各单位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统筹做好中观、微观层面课题申报工作。

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2.主持人要求。课题主持人须是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

3.成员人数。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

五、实施步骤

1.申报阶段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依据《指南》自主确定课题名称,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单位,各单位择优进行推荐申报。

2.遴选阶段

学校对各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形成拟推荐课题名单。

3.网报阶段

确定推荐至省教育厅的课题,将进行网上填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申请书。《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3)。

2)汇总表。《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

2.材料命名和整理

《申请书》命名:序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课题类别。

《汇总表》命名:单位名称+2025年省教育厅课题申报汇总表。

文件夹命名:单位名称+2025年省教育厅课题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将提交的《申请书》进行排序并填写《汇总表》,并将序号补加至其对应的《申请书》文件名中,即:序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课题类别,与《汇总表》一并放至文件夹中。

3.报送时间和方式

1)报送方式。纸质版《申报书》(无需签字盖章)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公共教学馆A305。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信箱jxjsk@jlju.edu.cn。 请以推荐部门为单位进行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2)报送时间。724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阳 富倩 张伟杰     电话:8456656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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