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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

关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浏览:

各院部、实验中心:

2021-2022学年1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课程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此项工作继续按照《吉林建筑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的文件要求施行,请实验和实验教学管理人员认真理解并严格按照该办法开展各类开放实验教学。具体要求如下:

.课程限选人数

开放实验课程,学生选课人数不得低于10人,不得高于40人,请开放实验课程教师根据实验室规模、实验设备、实验性质情况合理确定学生数量。

二.指导教师

每门开放实验课程限定一名指导教师。后续教师工作量核算以此准,请准确填写。

三.课程学时学分

开放实验项目最低不得低于6学时,否则不计算学分;最高不得超过16学时。学生学期参加开放实验以能获得1学分为限;学生累计修读开放实验不得超过2学分(不含大创训练项目学分),超出部分不再计入选修课已修总学分中。

四.各实验室要认真审核所申请开放实验项目的学时、学分、内容完整性等信息,明确项目的教学目的、教学对象、教学内容、教学条件等,并保证开放实验项目所要求的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等特征,切实保证实验项目的开放性、客观性。

五.为严格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学与管理,保证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对申请的以下几种情形的开放实验项目不予认定:

1.实验内容未体现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缺少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完整性等的实验项目;

2.多个实验项目在名称、内容等方面雷同;

3.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材料中的实验设计、教学时数、教学条件等内容设计不全面、不合理、不真实;

4.实验项目内容缺乏整体性、系统性,没有明确的实验目标或目的,无法构成一项完整的知识体系;

5.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不是本实验室的人员

.教学过程中有以下情形者,今后学期将取消该开放实验项目:

1.教学时的实验内容偏离申请材料内容,甚至与教学方案、实验设计等严重不符,教学质量不高、教学效果不好;

2.教师在实验过程中不认真、不负责,甚至敷衍了事;

3.实验项目教学档案缺失,实验资料不系统、不完整,无法体现实验项目的效果和水平。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

为规范开放实验管理,拟申请本学期开设的实验项目,须填写《附件12021-2022学年1学期开放实验开课申请表》和《附件2:吉林建筑大学开放实验项目设计实施方案》,资料一式二份,经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主任、学院(部)主管领导确认后,报学校教学实验中心审核,合格后一份由学院存档,一份由教学实验中心存档。

各实验中心请在2021年9月24日11:00(下周五)前报送以下申报材料至实践教学科(公共教学馆A310):

1)《附件12021-2022学年1学期开放实验开课申请表》(电子版+纸版2份需签字盖章)(请各实验中心将申请的开放实验项目汇总,并按质量排序,推荐的排序号请在附件1中序号栏备注)

2)《附件2:吉林建筑大学开放实验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纸版2份需签字盖章

填表时请注意,附件2中:“实验更新或改进的内容、持续改进目标或计划”两项内容,新开设的开放实验课程无需填写已经开设过且本学期继续申请的开放实验课程需填写这两项内容。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192335343@qq.com。


                    教务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