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第53号令),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经过项目申报、学校推荐及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等环节已全部完成。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吉林省教学成果奖励的决定》(吉政函[2018]82号),我校共有8项教学成果获奖。其中,戴昕《地方高校与职业需求相衔接的工程人才培养改革实践》、张成龙《以创新性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建筑类专业教学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2个团队成果喜获一等奖;王丽霞《建筑类高校以“工程教育认证”为导向的专业建设管理机制研究与实践》、孙瑞丰《“三实型”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2个团队完成的成果喜获二等奖;张文春《以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齐伟民《卓越设计人才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戚欣《建筑类高校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及评价体系研究》、李明柱《BIM&FM集成教育人才创新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4个团队完成的成果喜获三等奖。此次获奖情况为学校历史最好。
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审一次。此次评审共产生获奖项目275项,其中省级特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60项,省级二等奖75项,省级三等奖135项,奖励数量较比上一届奖励数量有所减少。
此次获奖项目是我校广大教师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管理、专业建设等方面经过长期研究与实践取得的创新成果,体现了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从本届获奖项目和等级来看,我校虽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但是在教学改革和教学成果培育、实践、总结、申报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今后,学校将进一步调动全体教师加强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的同时,争取下届获得更多更高等级的教学成果奖。
教务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