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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重新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浏览:

学院

2023-2024学年学期重新学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1. 重新学习报名时间:202384日(星期五)13:00~2023814日(星期日)22:00。

2. 重新学习补报名时间:2023821日(星期一)8:00~2023827日(星期日)22:00。

二、报名课程范围

1. 未获得学分的必修课程。

2. 毕业(仅因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和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可申请重新学习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3.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原则上每学期修读的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新学习课等)不得超过40学分。其中,在校学生每学期申请重新学习的课程学分总数最多不超过15学分,且所包含的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不得超过4门。

三、报名步骤

重新学习报名和补报名具体操作步骤:登录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重修报名】

四、授课时间和地点

1. 重新学习从开学第一周开始上课,2023819中午12点后学生可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个人课表查询,查询具体上课时间地点。也可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选课名单查询,查看上课时间和地点。2023819中午12点后未查询到上课时间和地点的课程需等待开课部门为重新学习报名学生安排教学任务,2023年9月3日后再次查询个人课表,查看上课时间和地点。

2. 跟班授课和单开班授课的上课时间和地点编排在学生个人课表中,学生需按照个人课表进行重新学习。单独指导重新学习编排在学生个人课表最下面小字部分的“其课程”里面,指明了单独指导教师,没有具体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学生在查到课表后需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安排单独指导的时间、地点、内容、考核方式等。学校不提供教师的个人电话,如需联系指导老师,请在【信息查询】菜单下的【教师课表打印】页面中,输入指导教师姓名,然后根据教师上课课表去教室联系指导教师。

五、其他相关说明

1. 尚未确定补考成绩的学生,先进行重新学习报名。如果补考通过,可以不进行重新学习缴费,学校会自动删除重新学习缴费不成功的学生名单。

2. 刷绩点重新学习报名、任选课重新学习报名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重新学习单独报名的同学,请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发布的关于重新学习单独报名的通知。

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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