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
开放实验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学生劳动意识,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本科生开放实验课程。基于《吉林建筑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见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课程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课程限选人数
开放实验课程,学生选课人数不得低于10人,不得高于40人,请申请开放实验课程的教师根据实验室规模、实验设备、实验性质情况合理确定学生数量。
(二)指导教师
1.每门开放实验课程限定一名指导教师。后续教师工作量核算以此准,请准确填写。
2.每名指导教师同时申请开放实验项目数不超过2个,且同一项目教学班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拟开出2个教学班的指导教师需提供开班申请论证材料。
(三)课程学时学分
开放实验项目最低不得低于6学时,最高不得超过16学时。学生学期参加开放实验以能获得1学分为限;学生累计修读开放实验不得超过2学分(不含大创训练项目学分),超出部分不再计入选修课已修总学分中。
(四)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书和开放实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1.项目内容应紧密结合当前新技术、新工艺等,鼓励学科前沿性实验,拓展学生的科学视野。
2.项目内容应完整、系统,需构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3.实验目标应体现高阶性,实现学生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
4.申报开放实验项目需同时提交开放实验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各项目设计能有效支撑实验目标达成。
二、实施步骤
(一)申报(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0日)
1.材料要求
(1)被认定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优质开放实验课程的13门课程(课程名单及信息见附件2),本轮申请可只提交: ①《开放实验开课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3);
(2)其他申请的课程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开放实验开课信息表》;
②《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4);
③《开放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见附件5)。
材料命名要求:《信息表》按“申请人姓名+信息表”命名。《申报书》和《教学大纲》分别按“申请人姓名+开放实验项目名称+申报书”和“申请人姓名+开放实验项目名称+教学大纲”命名,并放至以“申请人姓名+开放实验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
请申请教师按时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电子版《信息表》《申报书》《教学大纲》+纸质版《申报书》《教学大纲》一式三份)。
2.审核与推荐
院(部)认真审核所申请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书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全面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3.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各学院(部)汇总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表》,按“学院(部)+信息表”命名。将汇总好的《信息表》和以“申请人姓名+开放实验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压缩至以“学院(部)+开放实验”命名的压缩文件。
(2)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的《信息表》(一份)+《申报书》《教学大纲》(一式三份)。
各学院(部)请于2024年3月20日16:00前将整理好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jk@jlju.edu.cn,纸质版报送至实践教学科(公共教学馆A310)。
(二)评审(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6日)
学校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9日)
学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欣怡、石博文、丁丽丽 电话:84566086
附件:1.《吉林建筑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2.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优质开放实验课程名单及信息
3.开放实验开课信息表
4.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书
5.开放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教务处
2024年3月12日
- 附件【附件1:《吉林建筑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修订).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优质开放实验课程名单及信息.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开放实验开课信息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开放实验课程教学大纲.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