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2024年国庆节长假将至,为加强常态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国庆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吉林建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运行环境、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管理,确保人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二、加强防范,规范管理重要危险源
各实验室负责人应严格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危险气体、特种设备(含气体钢瓶)、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控。规范采购,合规存储,做好使用及处置台账,落实全生命周期监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立整立改,检查重点是:
(一)国庆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必须真正做到“四个不开放”:安全得不到控制不开放、危险性实验无“双人”不开放、安全责任人不在场不开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开放。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消防设施、门窗是否完好,对存在安全隐患须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三)在无实验任务情况下,应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控;实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触电等工作。
(四)国庆期间各实验室应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联络不畅、违规顶岗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持通信畅通,若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处置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望各实验室认真按照工作通知,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营造安全稳定的实验环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