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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5     浏览:

学校各学院(部)、实验室: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总体部署,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校园和谐稳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各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及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特殊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逐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明确到具体人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类实验活动严格遵循并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坚决做到隐患清零、整改彻底,坚决杜绝安全风险。检查工作重点涵盖:

(一)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确保门窗紧闭,切断水源、电源、气源,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抓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突发事件等“四防”工作。

(二)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务必严格执行“四个不开放”原则:即安全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不开放、危险性实验无“双人”操作时不开放、安全责任人不在场时不开放、安全防护措施未到位时不开放。

三、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实验室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应急人员(实验室安全责任教师)通讯联络畅通、响应迅速、处置及时,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如遇突发事件,要确保迅速响应、有效处置,并严格依照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向学校请示汇报。

(初审:贾冬雨 复审:谢青松 终审:董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