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吉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6号)要求,经成果完成人申报、所在单位公示、专家评审,拟推荐12项成果申报吉林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现将评选条件及成果主要信息等在吉林建筑大学行政楼一楼大厅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23日-28日。
特此通知。
(初审:富倩 复审:谢新颖 终审:董世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