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扩充人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秘书处发布的《关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扩充的通知》(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工作职责
1.学校推荐数量为5名。
2.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名。
3.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了解产教融合发展动态,熟悉产学合作相关政策,具备三年及以上产学合作经验。
4.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审核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1.教学单位遴选推荐阶段。申报人员填写《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2),教学单位填写《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
2.学校评审遴选阶段。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形成拟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文件命名要求。《推荐表》以“申报人姓名+推荐表”命名;《汇总表》以“教学单位名称+汇总表”命名,每个教学单位报送一个信息表。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报送的材料放至以“产学合作专家库人选推荐”命名的文件夹中。
2.报送时间和方式。各教学单位于11月2日15:00前,将按要求整理好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709976643@qq.com。纸质版《推荐表》一式5份(无需盖章),报送至公共教学馆A30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伟杰 陈阳 电话:84566562
附件:
1.关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扩充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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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专家推荐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