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吉教高〔2022〕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课题类别及推荐数量
省教育厅课题申报工作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学校有推荐名额10项,其中,重点课题4项,一般课题6项。本次申报没有思政、课程思政、“四新”专项课题。
二、推荐课题数量在宏观、中观、微观层次的分布
《通知》中明确:本年度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1:2:2左右。
综上,学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宏观层面课题2项、学院(系)中观层面课题4项、教师微观层面课题4项。
三、申报要求
1.立项要求:请各学院(部)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统筹做好中观、微观层面课题申报工作。
2.主持人要求:课题主持人须是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
3.选题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范围参照《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立项指南》,见附件3)及要求。
四、实施步骤
1.申报阶段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依据课题申报指南自主确定课题名称,认真、诚实填写申报材料,按时提交至学院(部)。
2.遴选阶段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题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形成拟推荐课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
3.网报阶段
确定推荐至省教育厅的课题,将进行网上填报,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申请书。重点、一般课题都使用《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4)。
(2)汇总表。《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5)。
2.材料命名和整理
《申请书》命名:序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汇总表》命名:学院(部)名称+2023年省教育厅课题申报汇总表。
文件夹命名:学院(部)名称+2023年省教育厅课题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将本部门提交的《申请书》进行排序、填写《汇总表》,并将序号补加至其对应的《申请书》文件名中,即:序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课题类别,与《汇总表》一并放至文件夹中。
例如:
3.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学院(部)将按要求整理好的电子版课题申报材料,压缩成一个ZIP文件,于6月28日前发送至电子信箱270997664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陈阳 84566562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pdf
3. 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
4. 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5. 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2年6月17日
- 附件【附件2: 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