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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建筑大学关于推荐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


吉林建筑大学

关于推荐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印发的《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吉教高[2021]2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现将学校组织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学校择优4个项目推荐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择优20个省属高校项目推荐至教育部。对于未获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将择优作为省级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二、申报要求

1.请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选题要求确定项目研究内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2.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结合学院办学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认真选题,注重项目建设质量。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作为项目组成员限报两项。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吉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吉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

2.学院(部)初审:各院(部)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初审,要严把项目内容质量关。

3.校内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提交的《申报表》进行评审,择优遴选4个项目推荐至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电子版《申报表》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以“学院(部)名称+汇总表命名,放至以学院(部)名称+新文科项目申报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成一个ZIP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709976643@qq.com。纸质版《申报表》一式5份、加盖学院(部)公章的《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公共教学馆A305室

2.截止日期:3月31日15:00前,逾期不再受理。

3.报送单位: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4.后续工作相关事宜,将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伟杰 陈阳     电话:0431-84566562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docx

3.吉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表.docx

4.吉林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