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搜索

本站首页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吉林建筑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

吉林建筑大学

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07号,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课题类别及数量

1.普通课题:遴选推荐10项,其中重点课题4项,一般课题6项。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拟立项300 项左右,其中重点课题 120 项左右、一般课题 180 项左右。

2.思政专项课题:遴选推荐1项。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遴选20个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3.课程思政专项课题:遴选推荐2项。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遴选20个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4.“四新”专项课题:遴选推荐3项。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遴选40个项目进行立项建设。我校主要是新工科和新文科。

5.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不限项。学校要求每个教学院(部)至少申报1项,同时欢迎广大教师积极申报。申报课题详细信息及申报书模板等材料,详见附件2

说明:

普通课题、思政专项课题、课程思政专项课题、“四新”专项课题都使用《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附件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使用各企业提供的《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附件2),若企业没有提供,请依企业提供的联系方式自主进行咨询、确定。

二、申报要求

1.立项要求:详见附件1。已经申报或在研的省级以上课题不得再次申报。

2.主持人要求:普通课题、思政专项、课程思政专项和“四新”专项课题主持人须是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对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课题主持人须是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3.选题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范围应优先参照《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指南》(附件4)及要求。

三、实施步骤

1.申报阶段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依据课题申报指南自主确定课题名称,认真、诚实填写申报材料,按时提交至学院(部)。

2遴选阶段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题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按限额择优遴选形成拟推荐至省教育厅课题名单。

3.网报阶段

确定推荐至省教育厅的课题,将进行网上填报申请相关材料,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5)和《申请书》的电子版材料。

2材料命名和整理

《汇总表》命名:学院(部)名称+2020年省教育厅课题申请汇总表

《申请书》命名: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课题类别

文件夹命名:学院(部)名称+2020年省教育厅课题申报材料

各教学院(部)将本部门提交的《申请书》进行排序、填写《汇总表》,并将序号补加至其对应的《申请书》文件名中,即:序号+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课题类别,与《汇总表》一并放至文件夹中。

例如:

                               

 

3.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教学院(部)将按要求整理好的电子版课题申报材料于61016:00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工作邮箱:2709976643@qq.com,逾期不再受理。鉴于当前特殊时期,暂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张伟杰:130 8686 2929;陈  阳:151 4506 6312 

教务处

202061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吉林省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zip

    附件3: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4: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目录.doc

    附件5: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