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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二条  学校督导组由主管校长领导,协助教务处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向学校领导和教务处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组织全校的教学检查工作,建立起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学督导组、教务处、教学院部组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教学检查网络。

第四条  各院(部)负责对本单位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进行教学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本单位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院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教学质量负责

第三章  检查形式及检查内容

第五条  教学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检查以相关人员听课为主,对教学质量、教学进度、教学秩序进行检查,不定期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了解与教学相关的情况。阶段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

第六条  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于每学期开学前三天至开学第一周进行,各院、部要做好期初的教学检查工作,确保开学初的教学秩序。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教学安排是否合理;

2.检查教师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3.检查教师出勤情况;

4.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教学秩序;

5.检查教学条件、教学设备准备情况等。

第七条  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每学期第十至十二周进行,对教学计划、教学安排的实施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采取多种形式从教师、学生等不同侧面了解教学运行状况。检查内容包括:

1.教学管理队伍检查,包括领导重视程度、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2.教学规范管理检查,包括教学制度与文件建设、培养计划管理;

3.教学运行管理检查,包括教学秩序、命题与阅卷、信息传达;

4.教学质量管理检查,包括教学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检查、学院教学督导检查。

第八条  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安排在每学期末进行检查内容包括:

1.考试试题内容及难易程度是否符合考试大纲要求;

2.考务工作及考场安排情况;

3.教师阅卷及试卷分析情况;

4.学期教学总结完成情况;

5.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第四章  检查结果

第九条  每次教学检查活动,各院部要认真填写《吉林建筑大学期初教学检查反馈表》(附件1)、《吉林建筑大学教学质量管理评估表》(附件2)、《吉林建筑大学巡考情况反馈表》(附件3);各院部要以总结的形式形成文字材料,院部存档一份,报教务处一份,材料中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形成完善的以查促改,以改促建的监控机制。

第十条  检查中对办学思路清晰、教学运行良好、教学效果突出的院部及在教书育人、履行职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典型经验及时进行推广。

第十一条  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视其情节按《吉林建筑大学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对院部的教学检查工作及结果作为评价院部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吉林建筑大学

学年第    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反馈表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星期            

                   检查地点:

情况反映

   

   常(情况说明)

教师到位情况

(包括迟到、提前下课、缺课等)



学生返校和出勤情况



教材到位情况



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



教室、教学设备等情况



其它情况说明:


附件2 

吉林建筑大学教学质量管理评估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价要素

评价等级及分数

等级

得分

A

B

C

D

1.教学管理

队伍

15分)

1.1领导重视

10分)

院部领导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每人每学年听课数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且记录完整,效果好。

10-9

8.9-8

7.9-7

6.9-6


1.2队伍建设

5分)

教学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熟悉教学管理工作,能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管理技术。

5

4.9--4

3.9--3

2.9-2


2.教学规范

管理

15分)

2.1教学制度与文件(5分)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执行严格。教学文件齐全,管理规范,归档及时。

5

4.9--4

3.9--3

2.9-2


2.2培养计划管理

10分)

培养计划的制定无错误和不合理现象;计划执行情况好,无因计划不当造成调整现象,无不经申请私自调整现象。

10-9

8.9-8

7.9-7

6.9-6


3.教学运行

管理

35分)

3.1教学秩序

15分)

各类教学事务安排及时、合理。教师无擅自调课、停课现象;及时准确地处理教学异常情况,教学秩序稳定正常。

15-14

13.9-12

11.9-10

9.9-9


3.2命题与阅卷

10分)

命题符合大纲要求,题量适当,试卷规范评分标准合理;批阅程序严格,阅卷标识清楚,评分无差错。

10-9

8.9-8

7.9-7

6.9-6


3.3信息传达

10分)

教学安排、学生评教信息等各类教学信息按时反馈传达;对教学事故不隐瞒,及时上报。

10-9

8.9-8

7.9-7

6.9-6


4.教学质量

管理

35分)

4.1教学检查

15分)

教学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学期,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末教学效果检查,各类检察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内容详实。

15-14

13.9-12

11.9-10

9.9-9



4.2实践教学质量检查

10分)


实验室规章制度齐全、实验项目开出率高、实验室开放计划及纪录齐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进度完成情况良好、教师的指导时间和次数达到规定的要求、学生出勤、学习态度及设计(论文)已完成部分的质量较高。

10-9

8.9-8

7.9-7

6.9-6


4.3教学督导检查

10分)

对本单位教师定期、不定期督导听课,并能量化考核;对外聘教师监管到位。

10-9

8.9-8

7.9-7

6.9-6


学院总分



教学质量管理评估表评价等级标准:

1.1院部领导每人每学年听课数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学期不少于10学时,听课记录完整、详实,效果好,A。听课学时8学时,有记录,B。

1.2教学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熟悉教学管理工作,能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管理技术,A。教学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B。

2.1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执行严格;教学文件齐全,管理规范,归档及时,A。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文件齐全,B。

2.2培养计划的制定无错误和不合理现象;计划执行情况好,无因计划不当造成调整现象,无不经申请私自调整现象,A。注:调串课次数10人次以内,-1分;10-29人次,-3分;30-50人次,-5分;50次以上-10分。

3.1各类教学事务安排及时、合理。教师无擅自调课、停课现象;及时准确地处理教学异常情况,教学秩序稳定正常,A。注:学院教学事故-15分;学院教学通报:-10分;教研室通报或事故-5分;一级教学事故每人次-5分;二级教学事故每人次-3分;三级教学事故每人次-2分;教学通报每人次-1分。

3.2命题符合大纲要求,题量适当,试卷规范评分标准合理;批阅程序严格,阅卷标识清楚,评分无差错,A。注:抽查错误率在10%以下,-3分;抽查错误率在10%-30%,-5分;抽查错误率在30%-50%,-10分。

3.3教学安排、学生评教信息等各类教学信息按时反馈传达;对教学事故不隐瞒,及时上报,A。教学安排、学生评教信息等各类教学信息可以反馈传达,B。

4.1教学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学期,期初教学秩序检查、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末教学效果检查,各类检察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内容详实,相应检查有整改措施和总结,A。教学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学期,B。

4.2实验室规章制度齐全、实验项目开出率高、实验室开放计划及记录齐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进度完成情况良好、教师的指导时间和次数达到规定的要求、学生出勤、学习态度及设计(论文)已完成部分的质量较高,A。有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项目开出率较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情况较好、教师的指导时间和次数达到规定的要求、学生出勤、学习态度较好,设计(论文)已完成部分归档无误,B。

4.3对本单位教师定期、不定期督导听课,并能量化考核;有对外聘教师督导听课记录,A;对本单位教师定期、不定期督导听课,并能量化考核,B。


附件3

吉林建筑大学巡考情况反馈表

巡考人姓名


巡考时间


时至

巡考考场


反馈具体情况

监考教师迟到或未到情况登记

考场







姓名







迟到时间







考生没有对号

入座的考场


监考教师有阅报或看其他材料及接打手机等情况登记

考场







姓名







本场考试中不负责任的监考教师















考场纪律

较好

考场:






较差

考场:






其他情况